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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土地從人民手中被奪走?

許多人還沒有意識到,很久很久以前,某樣最為珍貴的東西從他們手中被奪走了,這便是為什麼他們今天的生活會如此困難。而這個「最珍貴的東西」就是土地──一個人的「家鄉」,只屬於他的一塊天堂綠洲!

無論如何,在自然的經濟體中,金錢的作用終究是微乎其微。只要農人擁有土地,他便能在沒有金錢和商人的介入下,生產一切生活所需。有鑑於此,想要引入「金錢的權力」就必須將人驅離土地!

將土地從人民手中奪去是有利可圖的,而這發生在現今所有的民主國家裡。一個人被迫與金錢的權力為伍,而不是土地,他必須不惜一切代價地去賺取金錢,接著再用這些錢來買原先能直接從土地上獲得的東西。金錢被導入人民的勞動成為「中介者」[1]

 

,如此一來,商人和有權者便能透過各種稅收和金融方案,不費吹灰之力地獲得人民很大一部分的勞動成果。換句話說,他們剝削人民有如奴隸一般。

舉個例子,在英國,金錢的權力便是這樣建立起來的:

16世紀,圈地運動[2]興起──封建領主以武力強佔土地,並驅逐土地上原來的農民。與此同時,〈濟貧法〉通過,貧民被合法地送入勞役所(workhouses,一種介在監獄與集中營之間的矯治機構)強制勞動,流浪者則以燒紅的鐵器打上烙印,作為不願就業的懲罰。


〈濟貧法〉(The Poor Laws)的前提是,一個人的全部價值和真實本性取決於他賺取金錢的能力,而非人天生的價值,這即是與金錢之神相融合的法律。從土地上被驅逐的農民面臨了抉擇:進入製造工廠服勞役,或者直接關進監獄。

平民百姓們(曾經的農民),被訓練成為僕役、軍人、監工(overseers),必要時也可以訓練成為工匠,他們可比奴隸勝任得多!

金錢的權力取代基督宗教(這裡指「舊教」[3])作為控制大眾的工具,基督宗教不再被需要,因此它很快被廢除了。1517年,修士馬丁.路德公開指責天主教廷,並在1520年焚毀將他革除教籍的教宗詔書。除此之外,路德也呼籲人民停止尋求精神上的賜福,而要在世俗生活中追求幸福。因此激盪出了英國民主的巨大變革。

俄國的發展過程大致相同,今天絕大多數的人民沒有任何土地,並且發現自己置身於最全面的奴役──購買著來源不明的可疑食物、居住在城市巨獸中的水泥盒子裡,這些城市巨獸正被髒污、暴力以及至今為止最多樣的危險所吞噬著。

那些了解自身情況的人正在重新取回被奪取的東西──他們正在取得土地並且創造自己的祖傳家園:一個他們能過上真正幸福美好生活的地方,呼吸新鮮空氣、吃天然且美味的食物、找到內在的平靜……

是什麼阻止你拿回你的家鄉呢?


[1] 意思是假設我們想吃一顆蘋果,原先在擁有土地的情況下,我們付出種植和採收的「勞動」,接著我們直接獲得了蘋果但進入金錢的經濟體制,我們先勞動(工作),領了錢,再用去買水果在勞動和蘋果之間,金錢成了中介者。

 

[2]圈地運動:1236年,英國頒布「默頓法令(Statute of Merton)」,允許莊園主有條件地圈佔公有地,時而擴及農奴的份地。1516世紀,因羊毛價格不斷攀升,於是貴族與地主更大規模地採取暴力手段終止與農民佃租地的契約關係,連同公有地圍圈起來作為私人牧場。此舉導致鄉村人口大量成為貧窮的無家可歸者,為了避免貧民暴動,英國繼而推出〈濟貧法〉管制「流浪者」,強迫他們勞動。詳參郭俊巖、吳宏恩 2002〈馬克思論封建制度的轉化:圈地運動、僱傭關係與貧窮社會問題的歷史關聯〉,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社會科學學報》,民9110期,頁129-158


[3] 現在的天主教。

 

 

譯者、註釋:蔣維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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